就诊指南

住院流程




住院须知











出院须知


1、 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病房需提前将病历送到医保办病历审核处,以便及时核对医嘱费用。
2、医保患者当日不结算,需经医保办审核病历,并由住院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销,故请您在出院后三个工作日,持预交金收据来医院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完毕时退还社保卡。
3 、结算完毕后,我们将为您提供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请您认真核对。
4、如果患者不慎遗失住院预交金收据,请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院处填写预交金收据丢失证明,并到所住病房盖章,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  如果不慎遗失住院费用收据、明细清单等报销单据,须持报销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患者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住院处予以补办《北京市住院专用收据不能补办》。
6、出院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天8 00—16:00,节假日除外。
7、其它未尽事宜,以医院解释为准。
住院处联系电话:6984325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