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3月30日,门头沟区医院在北京市第二批新农合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16家医院中,跻身于已联通并完成结报的5家医院之中。这一政策举措彻底改变了患者原有的结算报销模式,减轻了患者垫付住院费用的经济负担,为方便患者就医做出了我们的努力与贡献。
首例新农合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患者赵女士,参保于辽宁省。因背部脓肿于2018年3月12日至3月24日在普外科住院手术治疗。
3月14日住院处的同志们通过调用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转诊信息,办理申请转诊手续,确定该患者转诊成功,将其转诊状态转变为住院状态。
3月24日出院时,经医保办审核病例确定住院费用无误后,将其住院费用上传至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患者住院费用合计为11747.10元,按照辽宁省的补偿标准报销后,新农合报销金额为3411.84元,个人负担8335.26元。4月1日住院处通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提交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垫付资金回款申请,将各项纸质材料邮寄至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等待回款,按照流程系统完成了院内的首例新农合异地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的工作。
从2017年11月30日门头沟区医院成为北京市第二批国家异地新农合住院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在医院管理团队的大力支持下,计算机信息中心及时完成了信息系统技术接口改造,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现场测试,达到了技术参数要求,做好了基础性工作。医保办、住院处的同志们严格政策把关、认真费用审核,按照流程,有条不紊互相配合,顺利完成了首例患者住院费用的跨省异地结算工作,为今后新农合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患者做好了各项准备。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忘初心,更好服务于患者、方便于患者!